档案调动,和党组织关系,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12:21
1、我家在内蒙,06年毕业后到浙江工作,档案(连同党组织关系):内蒙——>浙江
2、07年换工作到了北京,档案一直没管,还留在浙江(组织关系也没管)
3、08年换了工作,还是在北京
现在想把档案调回来,不清楚怎么操作比较好
1、档案调回内蒙(家那边)好,还是在北京好一些?
在北京方便些,而且目前所在公司可以付档案管理费(虽然不多)
如果档案调回家乡所在地,公司是不是也可以给付管理费
2、外地户口的档案,在北京寄存在哪里?据说和当地户口的档案不是存在一起的
3、浙江那边的档案管理费,要我自己支付吗?(因为调档案应该是把之前的管理费结清才能调出来的吧?)
4、以个人名义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还是挂在公司名下好一些?工作不是很稳定,个人名义存是不是好一些。
5、怎么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谢谢各位,想尽快完成~~~清楚的请指点我!!非常感谢~~~

操作非常简单;
1.档案:由你工作单位发调非常好函,到你老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党组织关系:你工作单位说好后,到你老家你党组织关系所在的支部开出介绍信(逐级办理,具体的程序办事人员应该知道的)到你工作单位。

1、
档案跟着人走比较好。最好人在哪里,就把档案放在哪里。
管理费谁付没有硬性规定,公司肯帮你付,那是运气好。

2、
公司有资格保管可以自己管(这种公司凤毛麟角),否则委托人才中心保管。
3、这笔费用谁出,看你和你浙江的单位怎么协商。

4、按公司的传统办比较好。

5、咨询人才中心。这个机构一般隶属于劳动社保局。今年机构改革,人事局和劳动社保局可能合并了吧。具体咨询那个合并后形成的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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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