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建筑工程中取样送检的见证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23:03:42
送检的样品一定要是现场取样吗?
如果送检的样品是供货商另外送来的,然后送检,这样可以吗?

谢谢大家。我昨天也请教了工地上的几个工程师,有一位告诉我说,影响结构安全的主材送检是要负责的,比如钢筋、水泥等。见证人的作用,我觉得应该是要保证材料取样一定是现场取样,是这样吗?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施工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定要现场取样,而且要按取样规则随机取样。因为抽样检验的理论根据是:概率论认为,通过对随机抽样的样本的检测,其结果可以用来估计总体。供货商送来的样本不是随机抽取的,不能用来估计总体,所以不行。明知搞假还同流合污,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你是共犯,当然要负法律责任。见证人责任大啊,他可不是田里的稻草人。你把担心提出来,说明你有良心和责任心。

很难讲,在关于试验取样及实验报告方面,有很大的漏洞。见证人只起一个见证作用,如不合格,没有责任,如合格实验报告上则盖有“只对来样负责”。只见证作用的见证人。责任不是很大。工程质量事故负法律责任的应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

不用担心,不用负法律责任,只对试样负责!包括实验室的报告上都这样写

当然是取现场的,不可以另外选取,不然到时追究责任你还是逃不过的。

呵呵!怕负责任就不要做,没有的,只要不弄虚作假就好!

没什么的,工程有问题了要找的也是工程负责人,再说你只是个见证,看一看材料的表观质量什么是,又不拿仪器去实验谁知道合不合格呀,和你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