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3:34:54
甲方是私企,合同中规定“离职后一年内到与甲方有明显竞争性的其他企业工作”属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请问,这具有法律效力麽?合同期满后,我可不可以到有与它有竞争的企业上班?谢谢

这属于保密协议的竞业限制。但是否合法要看:
1.你的职务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财会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可以签订保密协议,普通员工不受竞业限制。
2.在你离职后的一年竞业限制期内甲方必须每月向你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否则保密协议无效,你不受竞业限制。

如果没有支付给你保密费的话,那么合同规定的这个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如果支付了,你违反的话,那么你违反合同,单位可以申请仲裁你。期满后可以到其它企业工作。

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支付你一定的保密费,以补偿你一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