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54:10
论述如何确认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如不满意就退货规定了时间的,在规定时间内;需要安装的商品规定了安装期的,在安装期内;代销和寄销的商品;售出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 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的不能作为收入处理。
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商品售出后若估计收回款项的可能性不大,则不能确认为收入。如商品发出后,获知买方发生重大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难以收回款项;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但当到判断款项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就不能确认,即使其他条件已满足。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开青眼的说法是确认收入的标准.如果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就可以确认收入.当然特殊的情况要特殊对待.

风险转移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