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52:24
请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不是要把社保费先扣除呢?比如,我的月工资是2050,要扣社保费150,我实付工资1900,这个月我要不要交所得税呢?

先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剩余部分如果超过2000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你的情况是不需要纳税的。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目前法定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但各地在执行中存在擅自提高的情况,因此各地实际的费用扣除额并不一样。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不用交,工新所得个税费用减除标准是20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简易计算公式: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2000元-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