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对象为初婚初育,已年满25周岁,怎样办理生育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33:54
我生于1974年8月3日,与烟台莱阳市高格庄镇柳行鲍村村民任德珍于1999年12.17日登记结婚。2001.2.14生育女儿郭慧情。因故于2005年4月7日离婚,女儿郭慧情判给女方任德珍抚养。
本人在2006年10月11日与临朐县沂山镇北浦沟村村民王沈娟登记结婚。王沈娟生于1983年11月5日。结婚后去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告知只能生育一胎,且女方年龄 必须年满25周岁。故未能办理。
本人于2008年11月6日去计生办再次办理生育证,告知必须有原先对象单位出具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本人先后2次去莱阳,未能开出证明。且我们有法院判决书,为何不能给于办理?能说出计生办依据的是什么、给于合理解释为盼。
本人在2006年10月11日与临朐县沂山镇北浦沟村村民王沈娟登记结婚。王沈娟生于1983年11月5日。结婚后去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告知只能生育一胎,且女方年龄 必须年满25周岁。故未能办理。
本人于2008年11月6日去计生办再次办理生育证,告知必须有原先对象单位出具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本人先后2次去莱阳,未能开出证明。且我们有法院判决书,为何不能给于办理?能说出计生办依据的是什么、给于合理解释为盼。
正常办啊。他没结过婚是要有孩子的。
拿着你们的结婚证就行。
或者实在不行把你的离婚判决书也带着,
这个是没问题的。
这样的问题我建议你到“莱阳吧”http://tieba.baidu.com/f?kw=%C0%B3%D1%F4发帖求助。
我帮你咨询一下计生办,你加我的QQ429746550。我是莱阳吧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