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案例分析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8:06
张某系一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2002年5月24日乡政府扣押了张某的一台电冰箱与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7月2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问题:县人民法院对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
希望回答的越详细越好!!

判决撤销乡政府的扣押决定,并且向税务机关发出审判建议,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实施其他行政措施。

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