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样追讨欠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17:00
别人借款4000元,快2年了,不过,是在2008年5月份让他补了一张欠条,我现在找不到他本人,只能找到他父母家,他还没有结婚,没有房产,也没有财产,是和父母一起住的,找他父母谈过,他父母不管他,不替他还钱,我如果起诉他,应该到哪里起诉?我是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的,欠款人也是铜山县的,是要到铜山县法院起诉吗?程序是怎样的呢?大概需要多少钱?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诉讼时效为两年,你很聪明,08年5月让他补了一张欠条,那么现在的诉讼时效从08年5月开始算一直到10年5月(当然这期间你可以再去找他要账,并留下证据,那么这个时效就开始从新算),所以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履行自己的债权。
我国法院管辖地以原告就被告原则,你们在同一地儿,当然在铜山县法院起诉了。
费用:50元诉讼费,律师费你问问律师才指导一般是1500,再加上你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答:
一、您尽快起诉要求返还欠款,否则过了两年就过了诉讼时效;
二、到铜山县法院起诉;
三、起诉状后到法院立案,大概需要100元的诉讼费用。

应当在铜山县法院起诉.写好起诉书,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好借条即可.诉讼费用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