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厂养老保险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58:36
我是棉纺厂的一名女员工,1976年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1996年5月份参加养老保险,2006年6月在该厂买断工龄,未办理失业保险手续,个人将保险金交至2006年12月,共缴纳养老保险金10年零6个月,2007年元月起开始领失业金,2008年7月停止,共计19个月。2007年元月至今未缴纳养老金。
问:1.累计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继续累计?
2.像我这种情况现在停止缴费,到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吗?
3.如果补缴养老金,至少要到什么时间才可以在退休时按月领到养老金?
4.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与“划转记入部分”如何区分?
5.失业人员自己全额缴纳的养老金是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还是也被分成20单%位缴费比例+8%的个人缴费比例?

1,如果不缴费了,累计缴费年限只能累计到2006年12月.
2.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因为要领取养老金缴费必须满15年.
3.到2011年4月即满15年,但有的地区必须缴至退休年龄.有的地区满15年即可.如果有条件,建议多缴年限.将来退休待遇会比15年的高得多.
4.个人缴费部分为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划转记入部分只有1996年5月至2001年6月才有,2001年7月开始个人帐户部分只记入个人缴纳的8%部分.((比如1999年个人缴费比例为5%,记入帐户部分为11%,其中有6%部分为划转部分.)
5.失业后个人缴纳的是按基数的20%缴纳,8%部分记入个人帐户(也就是全部缴纳额的40%),其他部分为统筹金.

1.当然可以

2.不行的,你才交了10年半,要领取养老金,至少需要交15年的

3. 不需要补交,从现在交起,交满15年是最低标准

4.个人交费部分,就是你自己交的那些(买断后,自己全交,40%的钱进入个人帐户部分,其余60%进入统筹帐户,相当于承担了单位的一部分交费),划转记入部分是指2001年以前,有一部分单位交的钱进入个人帐户,01年以后,就不划转了

5.不是全部进入,依然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