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请进 眼睛损伤程度司法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55:24
被鉴定人由于滋事造成眼部受伤,现损伤程度司法鉴定中这样写:
“根据检案摘录、书证摘录和检查过程,被鉴定人某某:
1、有明确的外伤史
2、视力:右眼:无光感,左眼:1.0
3、右眼巩膜裂伤,前房积血。”
其中这句“有明确的外伤史”怎么理解?是说他以前就有过外伤,还是说他这次受的伤是外伤?

请专业人士回答并说明原因!

我是一名法医
他那上面应该说的是你这次
眼睛视力的影响需要外伤作用 你才了鉴定起损伤程度
你是准备损伤程度的鉴定还是?眼睛视力的鉴定需要等3个月 才能做
有什么不懂的话 可以百度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