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工具不能犯的两个案例求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59:09
可能在大家看来不是难题,可是偶确实想不通,请大家给讲解一下:
甲从邻居男孩手中骗得房门钥匙一把,做了压膜并仿制,后还了钥匙。一日,甲拿着仿制的钥匙去邻居家行窃,因钥匙仿制不准未能得逞。甲正准备回家加工后继续作案,被人抓获。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 B工具不能犯
答案是B 我觉得AB都正确啊 甲开门的行为已经是实行阶段了吗?

甲是某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05年9月,乙为牟利找甲帮其出版一部淫秽书籍,并送给甲5万元现金。甲收下钱后,接了书稿,但是害怕出事,没有给乙出版。甲: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受贿罪
答案是A 可是我觉得应该是受贿罪啊,我是这么想的:甲收了钱接了书稿就表示他答应为对方牟利,不管以后甲有没有为乙谋利益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

请各位赐教~~

第一题是b,预备和未遂关键区别是“着手”与否,着手了就进入实行阶段即已经完成“预备”了。甲已经开始窍门了,是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打开门。所以从他着手开门判断是着手,客观原因是工具不能犯。

第二题你的看法是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所以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