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对农民问题的认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37:13

1、依靠农民
2、教育农民

1)农民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力军。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中心问题是实现对农民的领导。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
(2)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问题和中心内容。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改革和土地革命中都采取了坚定地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政策,对富农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政策。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中大都采取限制富农的做法,以便使他们在革命中保持中立。建国以后,则采取实行保存富农的政策。

(3)在土地革命初期,中国共产党采取的土地政策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没收地主土地进行分配,没有把地主的土地和富农、中农的土地进行区分,往往造成对富农、中农的损害,影响了他们生产和革命的积极性。其二,土地所有权属于工农革命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个人,这样不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容易侵犯中农利益,不为广大农民所接受,不利于土地革命的进行。1929年,毛泽东在制定的《兴国土地法》中,将《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原则性的纠正。到1931年,中国共产党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4)在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是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这样既减轻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又有利于调动地主富农的积极性。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变化,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抗战时期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1947年,在刘少奇主持下,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针对土改中出现的“左”的偏差,毛泽东在1947年12月会议上强调,土改中必须注意两个基本原则:其一,必须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其二,必须坚决地团结中农,不要损害中农的利益。1948年。毛泽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