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做两道法律题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44:23
1.甲某20周岁,系某大学在校学生,生活及学习费均由父母提供。一日,某甲违章骑车将某意意乙撞伤,造成某乙误工费、医药费损失3000元,某乙向某甲请求赔偿,某甲无力偿还,某乙即以某甲父母对某甲有抚养义务为由,请求某甲父母赔偿。某甲父母拒绝。某乙无奈,以某甲父母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某父母予以赔偿。此案该如何解决?为什么?

2.赵某,男,1986年12月出生。2000年7月到颐和园游玩,见一女孩在湖边划船。赵某强要登船。女孩末理,准备上岸。赵某大怒,用手向湖里推船,欲使女孩受惊。不料,女孩惊慌落水。赵某先是见状得意,后见女还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成,女孩被溺死。问: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表现为何种罪过形式?应否追究赵的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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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不能要求父母赔偿。因为对于一般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成年子女的父母可以自愿为子女代为赔偿,但不愿赔偿的不能追究父母的责任。只是罪责自负原则的体现。

第二个,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甲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
甲并无杀害女孩的故意,但甲的“先前行为”致使被害人处于“危险状态”,因此,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甲要对先期行为负责,即有营救女孩的义务。
1、如果甲没有施救且造成危害结果,就构成“间接故意”犯罪。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就是无罪。即按结果定罪。
2、如果甲及时施救但没有有效的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构成过失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无罪。即按结果定罪。

第一个 父母可以拒绝赔偿
因为他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个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女孩家属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第一个我认为甲的父母要赔偿
甲虽然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能力
但是作为在校大学生,并没有生活费来源
其父母依然有承担其抚养的义务,对于该事故损失
应当包含在抚养义务里面,应该向其父母索赔。

第二个 我认为赵某的行为与女孩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
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找未满14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有因果关系,属过失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达刑事责任年龄。

1、应由某甲的父母先行垫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个年满十八周岁,应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

2、赵某的行为与女孩死有因果关系;表现为过失杀人;应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因为赵某的行为导致女孩落水,在赵某不知女孩是否会水的情况下,没有积极营救,导致女孩死亡的后果。显然赵某属疏忽大意过失犯。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赵某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