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他们有一个儿子,未满18岁,就快16周岁了。儿子主动愿意跟随母亲过,法院受理时会考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53:15
请专家详解,多谢了!

会的,但是法院在决定由谁抚养时是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的,如果母亲根据没有抚养能力,那么即使孩子愿随母亲共同生活,法院也未必会把孩子判给母亲。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会考虑

当然会考虑,而且极可能这样判/

法院也是首先采纳个人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