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5 04:30:05
我国制定反垄断法有什么重要的立法意义?

反垄断法的立法理由是:如果允许以垄断和其他行为限制市场竞争,就会出现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的效率低下,就会剥夺消费者所期待的竞争所能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因此,反垄断法禁止一切垄断行为和不合理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从而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保证市场处于竞争状态,并期待通过市场竞争,尽可能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反垄断立法2006年启动 ,被列入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日前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反洗钱法、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一批社会关注的立法项目纳入了这一计划。
根据这一立法计划,2006年将安排审议法律草案39件,分别是:
―――安排各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6件。其中2006年2月的常委会会议安排为修改合伙企业法、义务教育法;4月的常委会会议安排为制定反洗钱法,修改邮政法;6月的常委会会议安排为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反垄断法、禁毒法和城乡规划法;8月的常委会会议安排为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和电信法;10月的常委会会议安排为制定侵权责任法,修改预算法;12月的常委会会议安排为修改食品卫生法,制定促进就业法。

―――已开始审议但尚未通过,2006年继续安排审议的法律案共9件,分别是:制定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强制法、护照法、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审计法。

―――在法律草案或立法时机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案共14件,分别是:制定国有资产法、国防动员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海岛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兵役法、律师法。

立法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列入计划第一类的法律项目,应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如不能按期完成,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列入第二类的法律项目,应抓紧调研、起草工作,根据草案或立法时机适时安排审议。第三类则是规划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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