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 名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0 16:38:12
一家杂志社 为报道一个活动盛况 派记者去采访 并将当天照的照片发表在杂志的封底 。女青年看后 发现上面唯一的女性就是自己 而且举止不雅 感觉精神受到了伤害 女青年以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上告法院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请懂行的人士替我解答一下

我国法律对肖像权的规定很原则,按司法实践,如果该照片确实用于新闻用途,并且未做侮辱性、诽谤性的说明,而且该女青年位于次要位置,那么很难认定为侵权。

一般法院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就只能打官司.杂志报刊享有对肖像权的特殊权限,一般不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