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45:14
我和朋友一起去KTV喝酒,然后我喝多了,就乱扔啤酒瓶,结果把KTV里的背投电视给砸坏了,去问了一下那个被砸坏的电视现在已经不生产了,他是2006年买的,说现在也不能修了,已经没有配件,我爸正好和老板是同事,我爸和老板去了派出所想私了,可是派出所的人说已经报案了,不能撤,还得找物价局的人去估价,如果是5000已上就得判刑,然后在派出所交了2000的押金,让我等通知,请问我这是不是真的不能撤了.那个电视被我砸坏的时候还能看到影象,就是外面那一层坏了个洞,我这应该怎么办呀?请知道的告诉我,谢谢了!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提醒大家喝酒不是什么好事,我再不喝酒了.

私人物品,不会判刑的。

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为你毁坏的是私人财产,我个人认为,如果你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而且赔偿受害者相应的损失,受害者明确表示不追究的话,完全可以私了解决,因为你所做的事情没有很大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性,所以可以撤销案件,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