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件,请问我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12:41
我是在石材市场做门市生意,经常需要请工人,石材市场的工人专门有一个包头承包,哪家需要工人,只需要打电话给包头,他就分配工人给你。
现出现这样问题:工人在抬板材的时候,砸到脚,骨头断了,我带他去医院看了,接好骨头,花了500,医生说他要休养一个月,工人要找我要一个月的工资,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
问:1.医疗费用500元我是否能找他们包头要回来?
2.工人一个月休养的费用(工资),我要出么?

依据律法规定,如果这个工人要起诉你们,你和那个包工头都逃脱不了干系。现在法律并不是要看你和雇员有一个书面的合同才确认你们有劳动关系。其实自从那个工人进入你的工地,跟你做事的第一天起,他和你之间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随便拉个人就可以证明人家和你有劳动关系,而且也绝对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同的。
现在你出了医药费,休养费也应该找你出。因为人家是在为你做事。当然,你也可以找包工头的麻烦,他也有关系。这个修养费你和他一人一半,这个应该可以说得过去。祝你好运!

1.你向包工头打电话叫工人,最后工人的所得是先给包工头还是直接给工人,如果把劳动所得先给包工头或包工头在其中得到利益,视为对你的一种需求服务,例如:你在饭店吃饭让服务员出去买盒烟,在买烟途中服务员遭遇车祸。你还用经济赔偿吗?
2.相反也不用你一个人赔偿,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由你、包工头、工人3人共同承担。

应该有包头出 而不是你 你是和包头之间产生的雇佣关系 他给你指定的人 那这个工人就应该是和包头之间产生的雇佣关系 而你是顾客
你人道主义给的500块可以理解 但是一个月的休养费用不该由你出

几百元谁出都无所谓。这个工人不懂法律。如果是我就要申请伤残鉴定。最少10级。如果那样的话你们得赔偿人家18个月的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上法庭你们要输的。不要因小失大啊。你也有连带责任。不过包工头出大头的。要三思。

要你出的.必竞是帮你做事.你可以和包工头商量大家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