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故意放火一般会被判刑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23:01
如一个未到十八岁的孩子故意比纵火,会不会要做很久的牢?毁坏面积大约是几百亩。可以用赔款解决吗?如果判刑约判多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下犯人会不让见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其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由于没有年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在没有判决刑罚前,需要看守机关批准才可以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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