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请进(子女上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08:21
我是A类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女儿在嘉定区就读预初,现在想将女儿迁到普陀区读书,请问我该做些什么?用怎样的方式打擦边球?
(我的女儿学习拔尖,希望找个好学校)
我是不是要重办一个居住证,居住地改为普陀区?
能不能告诉我该怎么做啊
如果能帮我的忙,我还会追加分的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中国“绿卡”)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持证者在证件有效期内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签证。而《上海市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外国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和与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因此,《上海市居住证》只是办理签证手续的证明,不能作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来使用,外籍人员不能仅凭《居住证》出入中国国境。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召开在沪外籍人士新春座谈会。据悉,上海将审批发放一批外国人在沪永久居留证。

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制的一种资格。

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杜太原介绍,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审批对象主要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推动作用的行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外国籍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国家具有重要贡献的特别需要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以及老年人投靠系亲属的人员也是审批对象。

据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在华投资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申请人投资数额最多的投资地公安机关受理,在华任职的,由申请人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地区的,由任职单位年在地公安机关受理,上述人员的子女或配偶,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公安机关受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核在北京市工作、居住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申请。公安部为审批机关。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以内批准或不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决定。

在沪老外开始申请“绿卡”门槛高要对社会有贡献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中国“绿卡”的门槛是比较高的,这在上海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中颇有体现。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马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