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公司的广告代理费收入可以和成本抵扣交税吗?2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48:14
北京的新公司,通州经济开发区注册,50万注册资金的.
如果我公司经营范围内广告代理为次要范围,那末我公司将承接的广告再给其他媒体单位比如电视台'报社等,是不是来自电视台'报社等开具的发票将无法完全抵扣公司营业税?要是能抵扣比例是多少?可以将这部分扣除吗?比如客户80万广告费,我向报社交纳75万广告费,报社回我的75万广告发票,这,75万发票能全额抵扣在营业税里吗?是不是只有主营广告的广告公司才能完全抵扣呢?文化公司不能完全抵扣?非常关键,请耐心提示.谢谢!!
我还是不明白_我必须要给客户开我公司财务章的广告发票,报社那边我不可能代扣代交的,也就是说这,80万肯定是要进我基本户里的,然后再转出交给报社75万,我中间的,5万该怎么交税都OK,只是我不明白报社给我的,75万的发票我能不能充我当前给客户的80万发票.而且文化公司的广告代理业务要上的税跟广告公司的是不是有所不同呢??因为这单我利润很薄,听人家说广告公司的税要低一些或是能把这,75万的广告发票抵到营业税中,请问,这税点到底是多少?>?>是我认为的,8.5吗?>

呵呵,这不是税款的抵扣问题,而是你的收入计算问题
这80万并不是你的收入,而有75万是你代报社收取的,其中只有5万是你的收入,因此你只要就是5万交纳营业税就行了,而这75万,你可以咨询一下税务部门,是由你为报社代扣代交,还是交回由报社自己交纳
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你自己这75万就不用开具发票了,直接用报社的发票就可以了,那5万你自己再开一个服务业的发票就行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