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这样的判罚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11:06
我是岫岩县兴隆四道河村民,今年11月25日因高速公路占地和本村人(曲学顺)发生纠纷 后经大队干部查帐所占用土地属于我家所有,之后曲学顺叫其儿子叫来20余人将我们两人打到在地,12月19日兴隆派出所做出决定对曲学顺的儿子及一参与者和我们两人个罚款200元就此了事,这问派出所这样判决有没有不对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应该向什么机关反映这个问题?

首先,派出所没有判决民事案件的权利。它只有维护治安,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责任。
其次,此案件属于黑社会性质团伙作案,性质恶劣,你不能就此妥协。
问一句,你受伤没有?如果受伤了,去那派出所报案,如果不受理,去县城或市里的公安局报案,并且去指定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最后,像这种事情,不能随便妥协的。你越妥协,对方就越嚣张。你可以到当地法院咨询一下,你可以起诉他。名义就是“故意伤害”

你们派出所太狠了,可以去纪委或者检察院告他们!也可以找家媒体曝光他们,这样比较好办!至于土地纠纷,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不对,,打人者要负刑事责任的。你受害人也被罚了,这显然是不对的,这事你可以向派出所的主管单位(上一级)反应,也可以向检查院反应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