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份公司章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58:59
东莞市奇龙创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1)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本公司股东承诺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3)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东莞市奇龙创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怡成商业大厦A座508室。
邮政编码:523110。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艺术交流,演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与技术咨询,营销策划,工艺品的销售,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兼营:酒类零售,酒店用品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
第八条 股东姓名 张海宏
住所 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杨家巷2号。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510824197202240034。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壹拾万元,总认缴出资壹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 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