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21:06
昨天在马路上非人行道,撞了一奔跑横穿的10岁小孩子,当时立既将其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小女孩子,除身体有部分擦伤,其它没事当时我花费了1300元医药费,那么后期怎么赔偿大概多少?
我小汽车,没有红灯,不是道路路口,中间有一花台,小女孩是从对面横冲过来.

现在是对方父母,要求赔偿!如果现在报警,警方会如何处理,另外我当时我朋友也在车里,他可以作证吗?

第一:你没有超速
第二:你处置得当
第三:交通法 规定;人体是弱势群体,虽然你负次要责任,但也要赔偿,只是比例有所调整,开始 交通队会给予双方调节,如对方不认可,你可以上诉。
第四:也就是说你是 无过失犯错,大概的承担比例是 50%。
注意:现在风气非常不好,你有认识人的话,会好办,如没有警察就会糊弄你、吓唬你。
第五:还有人情(也可以叫弱势)赔偿,就是你完全没有责任,但有时候也要赔偿10%-30%。
这都是我自己的认识,因为我驾龄10年了。

什么车撞的? 当时什么灯? 十字路口么?

如果小孩没有什么事的话,应该也没有什么要赔偿的。
关于责任应该是小孩主要责任,他的监护人也有一部分责任。
你次要责任。

你应该报警,由交警处理,否则可能产生后患。至少你的交强险不能赔偿,交强险中包含有上限为1万元医疗费,完全能够支付本案的赔偿。从责任认定来看,如果能够查明你所诉情形,你应负次要责任,否则你负主要责任。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对你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朋友作证作用不大,最好找个路人.车碰人,是车的责任,可是你也可以要对方父母担当监负不当的责任,应该会有30%,
先去保险公司看他们怎么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