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房地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49:43
想问一下,如果北京的单位房子要做过户,转让或者赠与这个人承担的税费是如何来算的呢?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呢? 谢谢!~

3-5个人从市场上购买已购公有住房,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此公有住房变成商品房。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购买价款-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房产交易其他税费
营业税
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的5%缴纳营业税
房龄<两年 全额征收营业税
房龄≥两年 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征收销售额1.5%的契税
印花税
商品房销售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对买卖双方征收举例:各种税费如何算?
买主罗先生要过户的房子是一套单价5600的90平方米的再上市已购公房(已交易过一次,转变成商品房性质,无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需缴纳税费包括:
个税=(5600-4000)×90平米×20%=28800;
营业税=5600×90×5%=25200元;
契税=5600×90×1.5%=7560元;
印花税=5600×90×1‰=504;
合计=62064元,占到总房价的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