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法律问题~信用卡透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57:02
我于2008年4月透支(招商银行)信用卡人民币:2000元整。之后一直到十月底,银行方催款部门联系上我,让我一次还清,银行方称我已经不是正常客户,已经过了还款期,所以不能享受最低还款权利了。我和他们商量,我因为现在没有工作了还是“低保户”每月只有(390元),能不能还慢点每个月还100元。他们表示不接受,之后我在11月10日和12月11日都存入招商银行每月100元。现在他们已经把我的案件转到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我说必须在12月26日以前全部还清钱否则就报警抓我。我说最多能凑到1000元先还一半,其它的下个月我在想办法,律师表示不行,你要是不把所有的还上,那你就是还了一半我们一样报警抓你。我想请教有这方面知识的人士告诉我,我能被拘留或者判刑吗?谢谢了。

我在卡部上班,觉得有些夸大其词了,因为你的金额并不多,而且你有在还款,属于有偿还的行为没有偿还的能力而已。你有还过钱就是不能还清,这个应该不会抓你的,第一金额不多,第二你不是一直不还,属于还了但是还不上。放心吧,应该没事的。不过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会有影响的,你最好本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你当地所在的银联打印一下个人的信用报告,免费的。看看报告里是怎么写的。我觉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放心吧,协商,一定要协商好。

会,银行的事一般起诉都会成功,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还啦,要知今日,当初你就应该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哦

没有达到5000的水平,是不能被立案的

银行有些夸大其词

不过我不是让你无所谓,还是要快点还款的,,

建议抓紧还款,不然是要承担责任的,严重了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