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 资本论的一处不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05:44
“资本家占有的资本价值等于若干年生产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剩余价值额,而所消费的价值额就等于原有资本价值”
--十六章,简单再生产
这句话是在很费解,麻烦谁来解释一下~~最好通俗点 谢谢哈^_^!

通俗的解释就是,资本家每年都要消费掉一部分剩余价值,在若干年之后,积累的消费总价值就等于资本家的预付资本,这时资本就完全转化为剩余价值了。资本论认为剩余价值是工人自己的财产,那么将可以转化为剩余价值的资本夺回来,就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的了。

资本是工人阶级的财产。工人无偿为资本家生产了剩余价值。“如果1000镑资本周期地(例如每年)创造剩余价值200镑,而这些剩余价值每年又都被消费掉,那就很清楚,同一过程重复五年以后,所消费的剩余价值量=5x200,也就是等于原予付资本价值1000镑。如果年剩余价值只是部分地被消费掉,例如只消费掉一半,那么,在生产过程重复十年以后,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因为10x100=1000。总之,予付资本价值除以每年所消费的剩余价值,就可以求出,经过若干年或者说经过若干个再生产周期,原予付资本就会被资本家消费掉,因而消失了。资本家认为,他所消费的是别人无酬劳动的产品即剩余价值,而保存了原资本价值,但这种看法绝对不能改变事实。经过若干年以后,资本家占有的资本价值就等于他在这若干年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剩余价值,而他所消费的价值额就等于原有资本价值。诚然,他手中握有一笔数量没有改变的资本,而且其中一部分如厂房、机器等等,在他开始经营的时候就已存在。但是,这里问题在于资本的价值,而不在于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如果某人借了等于自己全部财产的价值的债务而把全部财产耗尽,那么他的全部财产正好只代表他的全部债务。同样,如果资本家把自己予付资本的等价物消费掉,那么这些资本的价值不过只代表他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的总额。他的原有资本的任何一个价值原子都不复存在了。

因此,撇开一切积累不说,生产过程的单纯连续或者说简单再生产,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以后,必然会使任何资本都转化为积累的资本或资本化的剩余价值。即使资本在进入生产过程的时候是资本使用者本人挣得的财产,它迟早也要成为不付等价物而被占有的价值,成为别人无酬劳动的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的化身。”(《资本论》一卷625-626页)这里我们就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既然剩余价值是工人自己的财产,应归工人阶级所有、享受和支配,那么,剩余价值的转化物——资本也就是工人自己的财产,应归工人阶级所有、享受和支配。正因为如此,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把自己的财产——资本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