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上月末给客户多开一张增值税发票,本月退回,对方没认证抵扣。该怎样开负数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2:49:02
1、红票申请
2、对方未抵扣证明
3、自己在金税卡中开红票申请单
4、将红票申请单拷贝到U盘,带到税务局去
5、公章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你们自己申请填开负数发票
先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按照步骤。然后去税务申请,最后开具负数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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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是开红字发票,具体操作各地可能有所出入,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你公司的税务所。
免得哪里弄错了,特麻烦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3]962号文件,文件的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