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的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44:37
深圳公办初中、小学08年12月份开始退还上学期的学杂费,但是却不

退还所缴纳的借读费,而且没有上交所谓的材料(如果按照规定办理

繁琐的证件,要通过关系、贿赂才能很快弄到,这可助长某些人的嚣

张气焰了!)就不能享受义务教育,也就不能退换学杂费了!这也就

算了,23日,教育局通知要缴 借读费,不能享受义务教育的要缴借

读费和学杂费1400多元!这不是在歧视外地人吗?这符合国家颁布的

文件精神吗?这种做法绝对违背国务院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及“一费制”的政策

群众力量大.团结起来反应一下.
深圳还是个很愿意为民办事的城市

你打市长电话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按照规定是违法的,只不过在中国,法律有时是要大折扣的

如果没钱.没权.没关系在深圳你不用办事了....很现实的社会..

在深圳这种事情太常见了!我朋友的小孩才小学 这不刚刚又交就800快的借读费,没有办法 ..

这种做法绝对不对,但是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