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对会计模式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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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呈扩大的趋势,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务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税法也在力求独立,致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成为可能。但税务会计要完全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笔者认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要经过三个阶段,适度分离阶段、相对独立阶段和完全分离阶段适度分离阶段。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税务会计独立是有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待完善,股份制公司还不是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为主,人们的理财观念还比较保守,会计准则的制定还是由政府控制,会计管理体制不可能从根本上放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因此,目前我国应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当地分离。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在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下对有关的涉税问题进行单独的处理,税务会计要依照税法的要求正确计量和核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扣除项目,涉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

相对独立阶段。当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运转到一定程度,国家法律已经健全的法制化程度较高,股份制企业已是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人们的理财观念有较大改观,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但已明确考虑到与税法的不同,会计核算中的税收导向已不突出时,这一阶段才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在这一阶段,在企业核算中,明确分设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不仅要计量和核算应纳税所得额,还要按照企业发展计划,在合法的基础上,运用适当的节税措施,帮助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

完全独立阶段。这一阶段是在相对独立阶段的基础上实现的。在这一阶段,企业内部财务核算体系划分为两套核算体系,税务会计不仅是企业税金计量、核算和税收筹划的工具,而且还是汇集企业税金和相关税务信息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