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55:47
1.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布账处设备一台,该设备的重置完全价值为20000元,估计折旧6000元
批准前
借: 固定资产 14000
贷:竺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4000
2.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短缺的机床一台,账面原值50000元,已提折旧18000元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32000
累计折旧 18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

以上两笔分录为什么第一笔分录中不用写出累计折旧而第二笔却要写也累计折旧呢? 麻烦帮忙详细解释一下。感谢!

第一种情况属于盘盈,原来账面上没有记载该固定资产,所以调账时只需按净值调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而第二种情况属于盘亏,账面是有反映的,并提了折旧,而财产清查后却发现少了实物,调账时自然要反映累计折旧

第一个是估计折旧,实际没有计提;
第二个是已经计提了折旧,所以,要把累计折旧写出。

1、按照新准则规定,盘盈固定资产应作为会计处理差错更正处理。

2、第二笔是准则规定的。

第一笔是直接按照盘盈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20000-6000)作为原值入账,日后在估计的剩余可使用年限中计提折旧;

第二笔是因为盘亏,需要冲销掉原账面记录的固定资产——因为这机床在账面上原值50000,累计折旧18000,所以冲销。

第一个分录累计折旧只是估价,这属於盘盈,他只是把盘盈数记录了下来,而第二个分录的折旧费已经计提了,所以他必须要写到分录上去,要不然别人怎麽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呢,这台机器到底有没有计提折旧没有人知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