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完后自己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40:37
我在一间厂做,试用期是两个月,
当时厂里给了一张简历我填,
写明试用期是两个月,
那算不算合同啊?

之后,在厂里做得不太开心,受奸人陷害,
不想做了,过了1个半月后我提出了职辞,
但老板要我做到过年前,但是我真的做不下去了,
因为是压一个月工资,所以我想拿一个月工资后直接走人,
不知这样会不会违反劳动合同的某某条规定?
用不用写辞职信啊?

你随时可以走人,
今年新出的劳动法规定过这样的事情
如果劳动者不想在当前企事业就职,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而企事业单位如果想开除单位中的员工的话,则必须赔偿劳动者损失

所以,不用怕.
不想干了就不干了

我以前在劳务公司上班,所以懂一些这方面的事情

当然不用了,写什么辞职信啊,不干都不干了
不鸟他,没有事的.直接和老板说,我不干了,就走,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