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找物业索赔,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45:23
我们的房子属于6楼到顶的洋房,在3楼。
楼的外侧有排水管道,从6楼到墙根儿底下,中间都设了接口,要求我们把空调的排水口插到这个竖在墙上的排水管道离去。 最近在下雪,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这个排水管道里冒出来了很多水,愣是通过空调倒灌到我们的屋子里来,结果挂在墙上的空调有空的地方都往外喷水,整整一扇墙全部都泡了,地板、家具、衣服、电脑都被泡坏了。

因为没接触过这种情况,请假各位,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的损失应该找谁来赔?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那个政府机构可以帮我们来处理这些问题? 谢谢
如果是找物业索赔的话,监管他的政府机构又是谁?

不会赔偿你的,物业基本给你维修就是不错了。你可以拍照或是录像,如果真的损失很大,可以把开发商和物业一道起诉了。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楼的外侧有排水管道,属于公用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进行维护。

由于物业维护工作没有做好,导致水从排水管进入你家,产生的损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由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6.htm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949.htm

第三十七条 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修责任人为管委会。
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包括:区内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地下排水管等。
上述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修养护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实施,其中日常维修养护的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重大维修养护项目(含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以外的改造、改建、扩建项目)的费用从公用设施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