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费用的报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24:24
我和男友都是外省的,现在南京,刚工作,经济条件有限所以还没有结婚。上周刚发现怀孕不到一个月,我们想要这个孩子,现在我单位社保已经交了5个月,到孩子出生时肯定已交够十个月的社保,因为现在没有结婚,是不是生育费用就没法报销?那如果现在补办结婚证的话能不能报销生育过程中的费用(产前检查,分娩等费用)?请各位网友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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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半年(武汉),就有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的资格。

确认怀孕后,需要先办理当地的生育服务证,相当于以前的准生证,而这个必须要有结婚证才能办理的。

在我们武汉,符合生育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必须先登记,并指定享受生育产检、分娩的妇幼站或医院。而登记必须要有:结婚证原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赶快补办结婚证,抢着办理生育服务证,可以赶上产前检查和分娩,首次产检可能赶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