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无权利没收学生物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10:00
宿管阿姨拿着一张没收单把我的电暖宝收掉了,她说那时违章电器。。。四年后再还给我,但我知道,四年后这些东西早就没有了。阿姨有无权利这么做?

没有权利这么做,宪法和民法通则都规定了公民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财产灭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如果是违章电器的话他们也没有权利没收,只能要求你们带回家去,这才是合理合法的做法。

你怎么可以叫她阿姨,叫大凶姨才对。

学校当中这种情况很常见,实际上是不符合物权法的,但是追究起来很困难,学校有一定的管理职能,,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可以的。

既然有单子,那么到时候学校不能返还的话,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