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为什么不计入成本进行折旧处理,而是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21:44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所说的“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费用,既然符合资本化条件为什么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延长折旧年限,而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改建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延长折旧年限分摊,同样是计入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要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摊?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要看是什么性质的修理费。
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不同时满足前述两个条件的,才可以视为日常维修,直接在当期扣除。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规定:一是作为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二是由于修理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成本中不再包含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这一内容。
个人理解和建议:
如果是每年都要修理且未打到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进入固定资产—修理费中,费用分摊按到下次修理的期间进行分摊。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会计科目表规定:长期待摊费用,专门用来核算推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其中包括四种情况: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于大修理费用,

不构成资本化的部分,

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为,大修理费用是在固定资产达到使用状态后的维修费用,构不成固定资产,不能资本化;对这部分费用要在一定期间内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