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做以下的事情属于违反了哪些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01:32
一个学校里收费的,钱上面都写有学生的姓名。一个会计失误收了一张100假币,然后这个会计看不清钱上面的姓名就随便找了一个名字相似的学生代替背黑锅。这个背黑锅的学生接到学校的电话,以为自己交的钱里真有假钱呢(这位学生的钱是刚刚从取款机取的),正好自己也没空,就拜托同学带了100元钱给会计,第二天这位同学有时间了就去学校看看,发现那张假钱不是自己的,但是会计为了避免自己背黑锅就认定假钱是这个学生的。这个学生又去找了校长,校长让她写几次自己的名字,然后校长也非说这个钱是这个学生的,但是这个学生写的名字和钱上的名字并不一样!

请问这位会计有违反法律吗?违反了哪些法律,该如何解决?

1.在钱上写名字本身就不对,学校要求学生在钱上写名字本来就违反了“金融法”
2.让这个学生背黑锅这件事是处于道德层面的事,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这个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去投诉,也可以报警,但除非你以后不想在这个学校上学了,现在连校长也这么说,即使能有一个职能部门给你个说法,老师和校长以后肯定给你穿小鞋,除非你父亲是当地市长。
3.这个就是社会问题,是一个怎么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即使你以后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有时你明知是亏,也得吃,打掉牙往肚里咽,只有自己变得更强,才能不受欺负

同意楼上的
反正这穷学生怪可怜的(我自己当学生时候就好穷)
收钱人的错,我觉得既然事情到这地步,学生只要把假钱要回来,自己能混就混出去花了。
想起读书时候也老被要求在钱上写名字,用铅笔写还不行,真是有病。

100块而已,不涉及违法,也就是道德问题而已

会计法呀,情况属实的话,取消会计资格,如果没有资格证,那么学校因为用人不当也要受到相关处罚

不知道 反正我觉的这种行为很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