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之间是否可以申请对方死亡?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32:24
什莫情况下,什莫人可以申请与其什莫关系的人死亡?

可以.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音讯消逝之日算起;意外事故为2年,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经厉害关系人申请,厉害关系人是失踪人的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死亡之人有4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关系的人。按顺序申请,同一顺服无优先次序,先顺序人未申请,后顺序不得申请

近亲属都可以,当然第一顺序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