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合同履行问题!回答好了加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56:35
我从一个人手里转租赁一家商业店面,当时写的是一张合同,合同写明,我的租期一年,一年的租金包括取暖费和闭路费等等包含一共两万元。
但是本房子房东对这个事情不知道,当房东知道后非常生气,因为转租的人他的租期只到今年的12月31日为止。所以房东要起诉她,当时她很害怕,跑到我妈妈这里哭诉,然后退回7500元钱,并且提出重新写一份合同,作废第一次合同。
新的合同中列明了包括牌匾,取暖费等等项目,最后写到房租到12月31日为止。
当我要求他交纳取暖费的时候他开始诸多借口,同时他提出,第一,今年的取暖费涨价了,他只能按照去年的标准交纳,中间的差价不作赔偿;第二,他提出取暖费和房租写在一起了,上面写了到2008年12月31号为止,所以他提出只能交纳到12月31号的取暖费,给一千多元就算了。
我的问题是第一,他以前的行为涉嫌欺诈,现在是否还能追究,第二,他说的理由是否成立,当时约定交纳取暖费并只是说2008年的取暖费,并没有约定关于涨价等等问题,这样的话,如果交到法官那里,法官该如何裁决。
第三,合同里面写的不清楚的情况下,法官判决的时候应该如何倾向。
最后我还想问,他这样写的合同,是否有恶意成分,送交法庭的时候会有突发事件。
我不需要你们的律师,我就是想在这里得到回答。要找律师我不会自己找啊!

我打过一个官司,和你一样。当时二房东用了假证件骗了我。我觉得这个律师不错,推荐给你。华西律师事务所:139********(祖律师),先把积分给我哟,我会帮你联系他的,说不定还能给你便宜呢!

首先我告诉你,我不是什么律师事务所的,就是想帮你。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二房东东给的价位合适,你就签吧。
至于你说的法官如何裁决,按照我国的法律,你和真正的房东可以联合起诉二房东,这样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有两种情况,你要考虑。
1、如果他和你签合同之前,你都对其证件审核了(如户口本、房产证、无不良贷款证明)。而是二房东伪造了这些证件,那你胜诉索赔是八九不离十。
2、如果是你个人原因,比如必要证件没检查就签了合同,那你索赔的可能性很小,或者庭下调解时,你只能得到很少的索赔。
不知这么解释你满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