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非故意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责任该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8:37
我上班期间,因为厂里的设备落后以及本人的技术有限,生产了一些不合格的产品,导致买家退货,(非本人故意).请问下按照法律,该责任由谁承担?
假如是由劳动承担的话,要赔偿的产品价格的多少?
因为我辞职了,他才要我赔的,我不辞职就不用赔了.....他用这个来威胁我,来扣我的工资.
希望法律上的专业人士来解答.

直接去劳动局高他吧.解决不了就到法院去,真是的.
详细的步骤以及如何应付的方法我发消息给你了.给分吧.

1、单位负责任。
2、劳动者按规章制度受经济处分,且,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再找找你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发颁的其它规定。
3、辞职和赔偿没有关系,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看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再不行就起诉他,你只需要负小部分责任,厂子负主责。

一般惯例应该是警告性的罚款,但不应该由你进行不良产品的100%赔偿,如果是特别重大责任(一般是指造成生产设备类的损坏)要求赔偿,每月的赔偿不的超过你工资的20%,具体几个月我记不的了。 哥们重点不是你生产技术有限与否,而是你是否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如果你是违规操作造成的,你应该负责,如果是违规 我认为责任应该在质量检测部门或着管理者那里。我给你找下资料看看,如果有我会给你补充下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还有个案例

劳动者非故意的行为并且重要原因之一是设备落后,故劳动者不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单位克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看你们有没有在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如果有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果没有的话就没什么事情的,这是正常情况下(你现在辞职属于非正常情况下)
要离开了,尽量和气点,只要不是太过分就大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