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无锡尼康光学仪器)现在将我解聘但是合同要到2009年5月31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37:57
公司现在愿意就解聘日起发给我到合同期的基本工资,并且帮我交金到合同期满,另还赔偿我一个月的违约金(前12个平均工资),我现在就是想知道我们现在公司这样做有没有违反法律。(我们无锡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可是我的基本工资才800),
公司现在已经有6成的员工和我一样变相的被裁员

应该可以了,因为公司补偿了
具体可以去新区仲裁委了解具体关于裁员的一些规定

现在公司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

公司已经做出补偿 表示善意

解聘应是受到金融海啸影响

虽说申请仲裁调解劳动者不需负担费用

长远来看 好聚好散还是上策

未来还有机会进入相关企业服务 才是长远之道

1、首先要按照无锡最低工资标准将少发给你的钱补给你。
2、其次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前12个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