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得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47:05
我们公司是替某一高校招生的!我是职员!我们老板委托我签招生协议书!协议里面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招生员!最后署名是我签得!公司法律代表人不是我!!!盖章是公司得章!涉及金额为1200元!!最后高校不付招生费而导致我们付招生员得招生费用!!最终我需要为这个协议负责法律责任吗?最好具体点得!谢谢

你不需要负责人,不用担心,你的行为是公司职务行为!

招生费用的产生是你们公司招生的成本,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这笔费用应由你们公司承担.如果是你们招生员垫付了,公司有责任给你们报销.
虽然协议是你们签的.但你们只是受老板委托而已.因此,此招生费用不由你们招生员承担.

要人说得具体的话你自己也得写得通顺一点吧,很难看得懂你写什么。
就现在看来,你的法律责任是代表公司与生员签订协议,你不必负担什么金钱上的责任。

不付
让他们去找公司

如果你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你本人不用负法律责任,如果只是口头授权,要看你提供证据了,比如你签订的合同份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