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死 请大家来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43:35
我有一个朋友因工作不慎导致死亡,已经由有关部门证实是工伤,我们这2008年7月份还属于林业局,而8月份我的朋友所在单位被划分到市区单位,现在就搞不懂应该让赔偿单位按照原来的林业局经济金额来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市区的经济金额来进行赔偿(法律规定是按照上一年6个月平均额的工资来进行赔偿,不明白它是以林业局的上一年还是以市区的上一年来进行赔偿,他是12月才去世的) 谢谢!! 紧急!!
我现在想问的是 他是以林业局上一年赔偿还是市区上一年来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应该是原单位的收入为准

所有的赔偿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的统计数据来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