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致死 主犯怎么判刑?共犯怎样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09:59
A代表主犯 B代表共犯 C代表死者
AB去KTV唱歌 喝了点酒 因为C的声音太大 两边就这样发生冲突。A把B挡住 A先动手用酒瓶在C头部敲了一下 B才围上去殴打C。C被送医院,AB都被抓了。C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左右 然后转回老家,后来弄出张证明已经死亡。就是因为头部受重伤导致其死亡。。。AB一起8个人 抓了6个 2个在逃。主犯看证据应该是有三个人 我想问一下 就是这类案件应当怎样判刑?怎样做才能使主犯 判刑轻一点????急急

本案中AB不存在主从犯之分,所谓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如看风、协助转移等)。

本案中AB共同实施了打击行为,打击行为没有主从之分,只是A的行为直接导致了C的死亡。

本案A应当为第一被告,B为第二被告。区分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并不是划分主从犯,不要混淆了。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起刑点是十年,最高刑是死刑,但是司法实践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比较少。

本案中主犯,第一被告一般判处无期徒刑为多,认罪态度好的可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主犯中的第二被告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的可能判处13年有期。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一般从犯判处3-10年有期。如果属于情节轻微的从可以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

  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主犯要承担共同犯罪中的所有责任。从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