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之间的交换诗因为他们的价值相等,还是交换价值相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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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里说过 商品之间的交换不外乎是因为看重对方商品的交易价值
自身价值的高与低在商品交易中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交换双方的理想状态是用价值尽可能低的商品去交换价值尽可能高的商品 这样才会有盈利 也就是商品交换的最终目的
或者交换过来的商品比自己以往的商品有更高的利用价值(对自己而言) 因此在交易双方看来 交换的物品有着相同或者接近相同的交换价值 这样才可以促成一笔交易的实现
商品的价值由人确定不同的商品因劳动力的多少来估算 而交换价值是潜在的 不可能由人来确定具体的价值 只可能是交易双方心里的估计 当双方各自估计商品的交换对自己有利(也就是价值趋于相同)的时候 双方就会不顾实际价值去交换各自所需要的商品

所以商品之间的交换 实际上是因为物品有着相同或近似相等的交易价值 和商品本身价值无关

是因为交换者对交换后拥有商品的满足程度大过拥有原先商品...
也就是交换后得到的商品比起原本拥有的产品对交换着有着更高的价值...
若双方商品的价值对双方都一样...不会发生交换...

交换价值相等
交换价值指的是当一种产品在进行交换时,能换取到其他产品的价值。交换价值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是物品借着一种明确的经济关系才能够产生出的价值,也就是说,经济关系乃是交换价值的背景。交换价值只有在一个产品在进行交换时,特别是产品被作为商品在经济关系中出售及购买时,才具有意义。
价值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是构成商品的因素之一,是商品经济特有的范畴。
商品是用来交换、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它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还可以用来交换其他商品,因而具有交换价值。两种质上不同的使用价值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如1只羊能换20尺布。1只羊有20尺布的交换价值,是因为它们具有劳动产品这样一个共同属性。非劳动产品,即使很有用,如空气,也不会有人同它相交换。当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撇开,也就把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的有用性质和具体形式撇开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见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这样的劳动产品,如羊和布,不再是牧人劳动、织工劳动的产品,而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