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东出租床位的合法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1:51:49
详细的问题说明,有助于回答者给出准确的答案
我知道个人出租房需要到房管所登记,需要根据租金缴纳一定的税额。
我现在要问的是,如果有个人把房子租下来,然后把房子拆分成床位再往外出租。他有没有这种经营资格?
我个人觉得应该没有,因为他赢利没有纳税,也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
那现在 这种情况应该向谁举报?这种情况,应该由什么部门来管理,处罚办法是什么样子的?
谢谢

租客跟房东签的租房期限还没到,不想住了,能不能把房子转租出去呢?。
1、 要核查你和你房东之间的合约是否有提到同意转租,如果没有,转租的行为也属非法,而所得的房费和押金属于不正当获益,应当退还给与你转租的人。
2、 转租正常程序应该为你和房东还有顶租人签订三方合同,没有这份合同的话,转租行为也属于非法。
3、 既然没有三方协议,那么事情也就好办了,也就是说那人本身无权住在这,房屋的使用权是你的,你可以随时请她走。
4 、假如对方拒搬,可以找物业,当地居委或者派出所与她沟通,再不行只有去当地的低级人民法院,申请民事纠纷解决程序。

有很多部门都有权力和义务管。
像这种出租床位的,应该定义为旅店业。
1、税,由税务局负责;
2、治安问题,公安负责;
3、证照问题,工商局负责;
4、消费安全问题,消防局负责;
……
多头管理,同时也导致很多部分都不管,必须得出了大事才开始管理,这就是现实。你当然可以向以上这些部门举报,要求其在自己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
如果定义为普通的房产出租,登记备案是一方面,主管部门是房管局,一般委托城管来具体执法,也就是说,也可以向城管举报。也有城市有“出租屋管理中心”,这种地方也负责收钱之类的“管理”。
最简单是向12345市政热线举报,由指挥中心安排哪个部门过来执法即可。但也别报太大希望,这些部门不见得一定会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房东整套房子整租给别人作住宅使用,那么房东就应到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并交纳出租税!向出租屋管理中心举报;
如果房东是以酒店形式,以床位为单位出租的,就要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消防证!也可以说是由出租屋管理中心管理,也可以找工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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