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交罚款可以取代拘留吗?很急!!希望大家多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20:42
超市偷盗被抓,数额在160元左右,已成年。如果私了超市要求罚款1500元,偷盗金额在500元以下应该不会被判刑,我想知道如果走正常程序的话,会不会被告知家里,还有交罚款可以取代拘留吗?需要缴纳多少罚金,需不需要个人证件,会不会留档案,谢谢大家了
很急!!!
希望知情人士能多帮帮忙!!

1、盗窃数额160元的,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从轻情节,一定要拘留。
处罚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应当有充足的证据。
2、交罚款不能够取代拘留。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地方缴纳罚金后不再执行拘留,这是违法的。
3、能否查明你的身份,不影响对你的处罚。
4、超市要求罚款1500原是没有依据的。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赔偿金。

我感到比较疑惑的是,如果超时没有掌握盗窃者的个人资料,怎么要求你交罚款?

如果商店不举报,公安也不会主动来管。不过商店是无权罚款的。按正常程序的话,可能被公安予以行政拘留,也可给予治安警告和罚款的处罚而不会被告知家里和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