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48:52
我问下啊我和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
还签了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里面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职,并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和单位损失,违约金为工资一个月,单位损失:按公司新招聘员工接替岗位的招聘和培训费用等约为1000.00元

我问下有效不这个补充约定
如果我要离职(在一周里)有约束作用没??
回答请详细点 谢谢 不要照搬劳动法 可以用小条款举例
我工作的性质是移动维护人员 地点是浙江
大家 拿劳动法的条例 举例啊~~~

违反劳动法,无效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职.
当然有了,你这合同里都写的明明白白,如果你擅自离职,你的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你的,要求的赔偿也会比合同规定的多的多.

第一,只要是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提出,除非双方签定的合同另有约定

第二,只要可以证明擅自离职的劳动者给企业带来了损失就可以依法起诉他

第三,可以直接联系劳动者的下一任雇主,因为这种情况下,雇佣这位劳动者是可以被连带起诉的,因此通常下一任不会再继续使用他。

1、“我问下有效不这个补充约定 ”:部分有效、但大部分无效。

2、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是有效的,但如果你还是试用期内也是无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合同,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附: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约定“经同意后方可离职”:无效。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是提前30日(试用期内3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就可以走人:不需要单位批准!

4、约定“并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和单位损失,违约金为工资一个月,单位损失:按公司新招聘员工接替岗位的招聘和培训费用等约为1000.00元 ”无效:
(1)劳动者只要是依法解除合同(提前30天或提前3天书面通知),就不承担损失赔偿,只有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违约金:只要在单位给你提供了专项专业培训的情况下,才能约定服务期违约金,而且在你辞职时,服务期(就是你得在单位做多少年)违约金是按你还剩下多少年没有达到服务期来承担违约金的,也不是全部培训费用。
只有在你负有保密义务、单位与你约定了保密规则并给你支付保密费用的情况下,你如果违反了保密协议:才会负担保密违约金。
如果你没有以上两种情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