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凭证很重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23:13
公司买地做厂房,买了地以后的土地使用凭证不见了,这个是很重要的事情吗?谢谢了

那是相当以及十分的重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所以那个凭证是很重要的。你遗失了建议你们尽快去当地原办证机关补办。
  《土地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 土地权利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
  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土地登记簿为准。
  第七十七条 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很重要,应该补办土地证。
补办也比较方便,只要查出原土地证的登记编号,打一个报告就可以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