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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47:43
6、张某是某市车站路摆摊卖小吃的个体户。2000年8月20日,张某与一顾客谢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致使谢某跌伤了右腿。第二天,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以殴打他人为由,裁决张某治安罚款100元,并赔偿医药费45元。该治安科未制作、送达治安处罚裁决书,罚款由治安科出具了一个收据。张某不服,以未殴打他人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某区公安分局治安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问:
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某区公安分局治安是否可以成为合格被告?

7、某乡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便作出一项决定,要求本乡所有居民每户种植芦笋五亩,凡不按规定种植芦笋者,每亩罚款300元,罚款并入本乡芦笋基金,并强制种植,如有抗拒着,则由芦笋执法大队予以拘留15日以下处罚。该乡居民王某因拒绝执行该决定,而被迫当场缴纳罚款1500元,该乡政府将这笔款项并入了芦苇基金的帐。该乡居民李某既不种植芦笋也不交纳罚款,而被芦笋执法大队拘留10日。问:
该乡政府的决定只能中,行政处分权设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乡政府拘留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8、某县城有东方与宏兴两家啤酒批发商,自1998年来生意一直兴隆。2001年该县永旺啤酒厂正式生产,但销量不好。为保护本地啤酒厂的生存和发展,该县政府于2001年11月7日作出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本地啤酒批发商一律不得经营外地啤酒,违反规定者,罚款5万元。东方啤酒批发商店到期后照常经营外地生产的啤酒,2002年2月3日被县工商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东方啤酒批发商店不服,遂以工商局违法行政行为为由对其提出行政诉讼。问:
县政府的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9、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区域的酒业做出一项决定,凡外地生产的酒进入本地销售,必须获得销售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则予以3万元罚款。甲公司是该地区A县的一家百货商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外地区山脉酒(酒名),于是A县政府对甲予以1万元处罚。问:
甲公司能否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

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所以两个问题都是不能

处罚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乡政府是没有权利制定的,故后面的问题不用回答
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决定直接规范的是确定的行为人。
处罚和前置性的行政许可规定都是不合法的。当然可以复议,复议机关对于处罚来说只能等先确定此决定违法才能处理,故先自行或者交由有关机关处理酒业的规定